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履职中的突出问题。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可谓位高权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无疑应当具备担负职责的精神,练就承担重任的本领,以身正人,以行服人,经得起社会和人民的监督。但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还存在与履职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影响着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发挥,影响了权力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实施意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履职中会议质量、联系代表、公众参与、务实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意见明确,实行签到制度、请假制度、劝辞制度和出缺席情况通报制度,就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作出了严格的规范和约束,“一年内累计无故缺席两次及以上常委会会议的,视同不能有效履行组成人员职务,经主任会议研究,劝其自动辞去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以严肃会议纪律,保证会议质量。针对人大履职刚性不足问题,实施意见要求组成人员弘扬敢于求真、实事求是精神,坚持真理,主持正义,敢于提出批评和反面意见,不说空话、套话,不讲假话、违心话。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只有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履职中的存在问题,加强制度规范,推进整改落实,才能提升能力素质,为正确而有效履行职责夯实基础。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重在提振精气神,保持积极有为的“一线”精神状态。事业成败,关键在人。任何工作的加强和改进,都是建立在使人想干事、能干事的基础上的。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内容涵盖群体结构、组织体系、制度建设、思想作风等诸多方面,旨在使组成人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议政能力、务实的工作作风、旺盛的工作热情,其中组成人员的进取意识和“一线”精神状态最为关键。张德江委员长指出,“绝不能认为人大工作是‘二线’工作,有些工作是‘一线’,有时还是‘火线’”。人大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线”,促进依法治国的“一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线”。干部到人大工作,不是照顾性安排,也不是退休前的过渡,而是一份责任担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摈弃人大工作担子轻、节奏慢、难有作为的思想,做到精神上保持“一线”状态、工作上坚持“一线”标准、实践中发挥“一线”作用,增强坚守人大工作的定力,永葆奋发有为的激情,在人大岗位上干出一番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事业来。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工作迎来了又一个春天,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将成为一种新状态。实施意见为新一届启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正确而有效履职提供了指引和遵循。加强自身建设是一项复杂性和长期性工作,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坚持持续发力,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推动自身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要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推进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严格自律,尽职担当,以履职行权的实际成效为民谋利,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