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始终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和区党委决策部署,切实把人大各项工作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在西藏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二要依法开展监督工作。要抓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加强对预算决算的监督,规范审议程序,保证审议时间,提高审议质量;要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提前介入,深入审查;要依法探索和创新经常性监督的方式方法,着重在加强跟踪督办上下功夫。三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努力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合力;继续发挥“代表之家”作用,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联系制度,创新联系方式,不断增强代表工作实效。四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各级人大之间要加强联系,密切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