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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8
  

——2018年1月8日在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红艳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为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34787件,审(执)结323080件,结案标的1433.22亿元,是上一五年受理案件130438件的2.57倍。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2190件,审(执)结21180件,是上一五年受理案件10638件的2.09倍。特别是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1413件,审(执)结195578件,受案数和结案数均占到全区法院受理案件(1364554 件)、审结案件(1274015件)的近1/6。全市法院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一审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5.26%,一审案件改判率、发回率分别为1.61%和1.05%。

  一、砥砺前行,奋力拼搏,全面做好审执工作,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鄂尔多斯建设。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932件,判处罪犯21440人,比上一五年分别上升43.58%、71.01%。坚持从严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审结了苏叶女集资诈骗案、白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经济犯罪案件1086件,判处罪犯1656人。针对“醉驾”案件多发的情况,下发《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的会议纪要》,形成了危险驾驶案件的统一量刑标准,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7044件。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结汤爱军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60件,判处罪犯528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缓刑3841人,免予刑事处罚292人。市中院共办理减刑3300人,假释77人。

  — —稳妥调处民商纠纷,服务鄂尔多斯经济发展。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 195747 件,比上一五年上升141.57%。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共诉前化解涉“两重”案件76件,依法审理85件。面对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房地产纠纷等案件激增的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就“刑民交叉”、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提出处理原则,统一全市执法尺度和裁判标准。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0135件、金融借款案件17166件、房地产案件3248件。伊旗法院成立金融案件审判法庭和金融案件执行局,成立以来共审结东胜、康巴什、伊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9087件,执结金融执行案件5108件,结案标的分别为98.07亿元、42亿元。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绿水青山”的职责和使命,市中院设立“农牧矿业与资环合议庭(即蒙文诉讼合议庭)”,探索涉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蒙汉双语审理。进一步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努力在“案结事了人和”上下功夫。五年来,共调撤结案 126114 件,调撤率为65.25%。

  —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鄂尔多斯建设。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97件,比上一五年上升53.56%。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9件。针对新行政诉讼法、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行政案件大幅增加的情况,改革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新途径。五年来,共以协调方式化解行政纠纷181件。每年均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186份。2016年,我市首家“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在市中院揭牌成立,截止目前共组织党员干部观摩案件庭审9场400余人次、开展执法培训5场2000余人次。2016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并给予充分肯定。

  —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助推诚信鄂尔多斯建设。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99232件,执结标的494.66亿元,比上一五年分别上升280.24%、163.5%。共司法拘留7237人、罚款104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 2736 案 2783 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321人、企业1017家。2016年以来,为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全市法院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全面向执行难宣战。 一是彻底摸清积案底数。2016年年初,全市两级法院将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对所有未结执行案件进行拉网式集中排查、清理,共梳理出2015年底前立案尚未执结案件40226件。 二是举全市法院之力,采取夜间蹲守、凌晨出击、公布“老赖”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措施,相继开展了“利剑行动” “执行年百日攻坚” “春雷行动” “夏季风暴” “执行百日决胜”等10余次强有力的集中执行行动。 三是深入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推行以执行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化、信息化、精细化、集约化、规范化运作新模式,建成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成功完成远程实时指挥任务200余次。针对执行工作中亟待规范的程序和环节,制定出台具体执行程序、 “刑民交叉”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纪要等20余项规范性制度。加强执行财产查控网络建设,与银行、工商、房管等10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努力解决人难找、财产难查的问题,被执行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正在形成。五年来,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共查封、冻结各类财产102.58亿元。大力推行网络拍卖工作,全市法院累计网拍1550次,成交额3.23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960余万元。 四是强化联动机制建设。市中院与检察院、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会议纪要》,共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176案191人,检察院提起公诉113件117人,法院以“拒执罪”判处58案60人。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会等近100余场次,营造高压老赖态势。 五是加强执行队伍管理。全面向法院自身不规范执行“开刀”,推广应用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对案件进行在线全程监控,努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全市法院全面向执行难宣战的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誉。2017年12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6年以来,群众自发赠送锦旗186面,寄送感谢信、表扬信800余封。

  — —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充分发挥审判监督依法纠错职能作用,保障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权利。五年来,共审结再审案件332件,比上一五年下降33.47%。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日”、 “青年法官接访”、判后答疑等工作制度,从源头消除当事人怨气。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接待来访5860人次,化解信访矛盾5003人次。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律师共参与接待信访当事人130人次,参与化解案件42件。完善网上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工作机制,以远程视频形式接访34次。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百日攻坚”、 “两坚持、两确保”等涉诉信访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化解历年积存涉诉信访案件178件,切实维护了党的十九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联合国荒漠化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等重要政治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

  自2013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全市法院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人案比例出现严重失调,到2015年底,审判执行案件积压51003件,占到了全区未结案件的50%。繁重的审执任务给我们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2016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凝心聚力、迎难而上,抢时间、加速度,以“拼了”的精神,既完成了新收案件的处理,又完成了历史积案的清理。法官白天开庭、调解、外出调查、保全和执行,夜晚和节假日撰写裁判文书已成常态。截止2017年底,全市两级法院未结案件下降到14%。经过两年的努力奋斗,全市法院终于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目标,甩掉了背负多年的全区积压案件大户的帽子,做成了说了多年没有做成的大事。广大干警用实实在在的付出,使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二、蹄疾步稳,创新发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信息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遵循司法规律,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强化“智慧法院”建设,使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成为了人民法院破解难题、创新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市两级法院按照“既要真改、又要平稳”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程。 一是顺利完成员额法官选任任务。全市法院共有322名法官获自治区法官遴选委员会审议通过,成为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期间没有出现大的思想波动,实现了平稳过度。为解决我市法院办案法官数量极其短缺的实际问题,经积极争取,自治区高院同意对全市法院原已赋予办案权的144名非公务员审判人员保留办案职责不变,并比照入额法官享有同等薪酬待遇。 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改变办案内部层层审批,将办案权力重心下移至主审法官、合议庭。全市法院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了审执团队(合议庭)组建,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监督完善、保障有力,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符合法院实际的人员分类管理框架建成。长期以来存在的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以及因审判工作行政化管理突出而导致审、判分离,审案者不判案、判案者不审案,违反司法亲历性原则的种种弊端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7月1日起,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启动了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体制基本形成。市中院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初审、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党组票决等程序,选任了18名政治素质强、审判工作业绩突出的法官分别担任18个合议庭的审判长,并在此基础上,又选出了8名团队长,使一批专业化、职业化的年轻法官走上审判管理岗位。2017年院、庭长办案31958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数的32.57%。其他辅助人员和综合部门人员通过双向选择全部编入团队(或合议庭)和进入综合部门。改革后,85%以上人员回归审判一线,办案一线力量得到了最大化的充实,能者上、庸者下、平者出的选人用人工作格局已经形成。鄂旗法院通过改革,在案件年均涨幅近60%的情况下,2017年审(执)结率达到91.82%,其改革模式被自治区高院在全区法院总结推广。 三是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全市法院制定完善了法官大会、法官考评委员会工作规则、审判责任认定及追究办法等20余项配套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规范工作运行,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真正落地生根。 四是强化司法职业保障。对员额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按期晋升和择优选任相结合的晋升机制,全市法院按期晋升法官209名,择优选升法官83名。建立防止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和追责制度,为法官依法履职构筑“防火墙”。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全市法院逐步形成了比学赶帮超、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广大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改革红利逐步释放,审执质效稳步提升。

  — —强化信息化建设应用,打造阳光智慧现代化法院。五年来,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安排,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2017年年底前实现信息化建设3.0版总体建成的战略部署,确立“夯实基础建设,创新发展应用”工作思路,树立“对外服务百姓、对内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工作目标,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保障下,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 一是注重整体规划。2016年,市中院制定《鄂尔多斯市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蓝图》,并以此为依据建成了以三大中心、四个平台、五大网系、六类应用为主的信息化整体体系,建成了在全区法院较为领先的信息化硬件支撑平台,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由2.0版迈向3.0版的建设任务。 二是促进法院工作透明便民。强化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公开平台建设,实现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全方位公开。累计公开审判流程信息80950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24533份。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建成了独具“鄂尔多斯特色”的智能诉讼服务体系,让群众参与诉讼更加便捷。 三是服务审判执行管理。全市10个法院和23个派出法庭接入法院专网,实现审判数据即时调取、分析、汇总。建成具备庭审录音录像、互联网直播和远程开庭的数字法庭110个,完成10万余卷诉讼档案电子扫描工作,推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逐步实现了法院核心业务全部网上办理。去年7月,市中院被评为“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全国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市中院开办的“鄂尔多斯法院蒙文网站”作为内蒙古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的代表,参加了大会信息化成果展,受到了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点赞。

  三、贴心服务,回应需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2015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全市法院登记立案21万余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按照“互联网+”模式,建设全流程、全覆盖、多平台的智能诉讼服务中心,开通诉讼服务网、上线诉讼服务APP、运行12368热线,推行网上立案、微信预约立案,实现了诉讼事项“一站式”办理。目前全市10个法院已全部建成了高标准、高质量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大厅面积超过1万余平米。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4大区域、4个功能室和14个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鄂旗法院根据辖区地广人稀的实际情况,依托1个专职巡回法庭、2辆巡回审判车、3个诉讼服务站、75个服务点和84名联络员,创建“诉讼服务”微信群, “立案到家门,开庭在基层”的工作方法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32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70余万元,为8115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58亿元,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减轻群众诉累。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组织工作,推行“e调解”等在线调解方式,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准旗法院交通事故法庭“三调联动、五机构无缝对接、信息化智能办公”的经验作法,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杭锦旗法院邀请各方面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鄂前旗法院昂素法庭“153”司法调解模式被市、旗两级党委列为综合治理典型经验推广。积极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审结民事案件154186件,占一审民事案件的83.5%。东胜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速裁、家事、劳动等专业化审判团队形成多层次的分类分流模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坚持巡回审判,深入农村牧区、厂矿社区巡回审判案件16800件。伊旗、杭锦旗法院成立旅游巡回法庭,高效处理旅游纠纷案件。乌审旗法院设立苏力德巡回法庭和20个巡回审判点,充分运用巡回审判车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办案。

  —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公正司法根基。五年来,市中院、伊旗法院、杭锦旗法院、康巴什区法院先后入驻新的审判办公大楼。鄂前旗法院新建审判大楼及达旗、乌审旗审判法庭改扩建项目也在推进过程中。按照司改模式组建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并于2017年9月21日挂牌运行。深入开展“千名法官下基层”、 “法律六进”等活动,在中央、内蒙古、市电视台录播法治宣传节目90余期。市中院于2014年成立由50余名女干警组成的“法官妈妈”宣讲团,积极开展妇女权益维护普法宣传、 “法官妈妈进校园”、 “未成年人模拟法庭”等普法宣传活动60余场,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从谏如流,接受监督,不断加强联络工作,有利促进工作提升

  —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市中院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就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认真梳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研究落实。五年来,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提案26件,关注案件40余件。不断深化沟通联络机制,向代表委员寄送材料257次,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通报法院工作1816条。走访征求意见、邀请代表委员出席法院重要会议、旁听庭审和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79次。

  —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意见,认真办理检察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05件。

  —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院长信箱等形式全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500余场次。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拔481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9814件,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比例达97.83%。

  五、对党忠诚,建功立业,深化标本兼治执纪问责,打造清正廉洁法院队伍

  — —强化党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心中有党、对党忠诚”。五年来,全市法院党组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和党建工作同步发展、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做淡定法官,建书香法院”文化建设目标,共举办主题读书活动、宣讲会、演讲比赛等活动38场次。市中院申报的《建书香法院,提升干警境界》,成为全区法院唯一受到最高法院表彰的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市中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重新组建12个党支部,为审判团队选配7名专职党支部书记,实现将“支部建在团队”上。达旗法院创新党建“1225”和“三引领、三服务、三坚持”工作模式,形成浓厚的党建文化氛围,2016年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有55个集体177名个人获国家、自治区级表彰,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鄂旗法院、 “全国模范法官”张海龙、 “全国优秀法官”王存柱、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高峰等一批先进典型。

  —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2016年以来,市中院对各旗区法院开展了2轮司法巡查和2轮审务督察,梳理、总结出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中存在的10个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设置看得见的工作“抓手”。市中院出台纪检监察部门与院内各部门处置举报问题线索流程办法,成立“纪检举报案件三人审查小组”,修订出台廉政监督员、廉政监察员等相关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梳理出问题线索490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54件。发挥教育先行引领作用,2017年,市中院组织干警分批次赴井冈山接受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并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庆七一党建工作表彰大会暨“革命征程,魅力井冈”红色教育汇报演出,感悟井冈精神真谛,激发广大党员干警永葆工作激情。组织全体干警到内蒙古伊金霍洛监狱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做起,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挡得住诱惑。

  — —强化职业能力建设。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采取政治理论轮训、业务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广大干警综合素质。五年来全市法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82期,累计培训干警5800余人次。市中院举行司法警察大比武、书记员速录比赛、入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业务技能测试以及“青年法官论坛”等岗位练兵活动50余次,先后编印出版《理念与实务》《应对与思考》《鄂尔多斯审判》等专业书籍,形成了一批有指导审判实践价值的调研成果。全市法院共有40余篇调研报告和论文在国家、自治区级论文评比中获奖。五年来,全市法院干警负重前行,奋力拼搏,拼出了鄂尔多斯法院人的自信,拼出了鄂尔多斯法院人上台阶再发展的空间。甩掉积压案件大户帽子,既锻炼了队伍,提升了干警士气,又找到了审判事业发展的突破口和新机遇,为审判事业发展建了功立了业。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审判事业取得的成绩,是广大法院干警努力奋斗的结果,更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是你们共同推动和见证了法院审判事业的全新发展。在这里,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始终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信念、保持定力,才能把准司法发展脉络,激发活力潜能;只有坚持各方监督支持,齐心协力、同舟共济,才能赢得群众拥护信赖,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只有坚持锐意改革创新,敢为人先、勇于担当,才能攻克司法改革难题,加快发展步伐;只有坚持凝心聚力干实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才能不负期待、不辱使命,奏响鄂尔多斯审判事业全面发展的最强音!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新一轮金融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使审执工作仍然面临挑战,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仍然任重道远,非法集资类案件涉案资产认定及处置等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当前司法改革进入深水期,司法辅助人员分类管理上级部门还尚未进行,配套制度尚未跟上,办案办公经费保障时有不到位,人员短缺、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三是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影响着全市法院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整体提高。 四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全市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面对以上问题和困难,全市法院将认真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8年主要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突出抓好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两个核心,巩固来之不易的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成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用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硬道理,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就。2018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法院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依法尽职履责,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有新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要把中共十九大描绘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必须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立足司法职能,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推动鄂尔多斯跨越式发展和法治鄂尔多斯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案件。以铁腕继续推进执行攻坚,着力解决逃避执行、规避执行、选择执行和消极执行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打击“拒执罪”,彻底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坚持以群众需求、法官需求、决策需求为导向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优化“互联网+司法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四是坚定不移向司法体制改革深水区迈进,真正使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获得感。全面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体制开花结果。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突出庭审实质化。不断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切实看到司法改革的成效。积极探索康巴什区法院跨行政区划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努力将康巴什区法院打造为全区乃至全国跨行政区划新型法院、综合改革示范法院。

  五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过硬法院队伍。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持把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结合起来,不断激发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果。利用司法巡查、错案责任追究等举措,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培育选树先进典型,营造风清气正、干实事求实效的良好工作氛围。

  各位代表,2018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精神,为把鄂尔多斯打造成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实现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新年贺辞中,向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发出的“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决胜目标努力奋斗!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鄂尔多斯市诉讼服务中心微信鄂尔多斯市诉讼服务中心全景VR 不辱使命 燃烧激情 扬帆启航鄂尔多斯市中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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