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 年 11 月,伊克昭盟开始实行临时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951 年 6 月,经绥远省人民政府批准,伊克昭盟自治区第二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选举盟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成员。1954 年,撤销绥远省建制,伊克昭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正式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盟、旗 ( 县 ) 、苏木 ( 乡 ) 均称人民代表大会。1958 年,盟人民政府撤销一级政权建制,改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盟人民代表大会随之取消。各旗 ( 县 ) 仍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66~1975 年,旗 ( 县 ) 、乡 ( 苏木 ) 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停止。1968 年 3 月,伊克昭盟革命委员会成立,为伊克昭盟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盟人民代表选举工作停止。1968年3月,由伊克昭盟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和军分区拟定委员48人,常务委员18人,上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组成伊克昭盟革命委员会。后经上级批准,为伊克昭盟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直至 1980~1981 年,各旗 ( 县 ) 相继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83 年 1 月,伊克昭盟成立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办公室,协调上下工作关系。
根据1994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1994〕42号文件精神,设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1994年7月25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伊克昭盟工作委员会,格局为正地级,组建党组。内设办公室和法制处两个机构。
2001年,撤销伊克昭盟建制设立鄂尔多斯市筹备工作中,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鄂尔多斯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事项的决定》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伊克昭盟工作委员会(下称伊克昭盟工委)成立鄂尔多斯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办公室,按照筹备工作确立的指导思想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的报批程序,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鄂尔多斯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构成方案的报告》、《鄂尔多斯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办公室工作机构职责及工作明细项目》、《鄂尔多斯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办公室工作安排》,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2001年9月23日,改称为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