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学习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有序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开拓代表的工作视野,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坚持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每年11月份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活动月,在联系月中,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分组,深入到各苏木镇、街道开展联系代表活动,全面了解代表的工作、生活和履职情况,广泛征求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转交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旗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一是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加强对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委托苏木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培训学习、工作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对相关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组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旗人大常委会明确代表述职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述职代表在原选区向选民作述职报告,接受选民提问,回答选民问题,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目前,已有76名人大代表进行了述职。同时,认真开展市级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活动,已接受12名市级人大代表述职。通过代表述职,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接受选民监督的自觉性。三是组织代表参加相关活动。有计划组织不同层面人大代表,以不同形式参加旗委、旗人民政府、纪检委邀请的各类会议和活动,拓宽代表知情渠道,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三是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意见。把办理代表建议和意见作为保障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工作来抓。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后,旗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所征集的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并转交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建立了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政府领导分工办理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办理的满意率和解决率,推动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决。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研,广泛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对部分代表认为答复不满意的建议要求重新办理,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满意”向“落实满意”转变。(达拉特旗人大办公室 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