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各处室、各委员会办公室: 为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鄂尔多斯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鄂党发〔2014〕9号)和《中共bt365.me常委会办公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鄂人常办党发〔2015〕10号)文件精神的落实,经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组决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乔 明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副组长:李凤奇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办公厅党组副书记
成 员:靳 锐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孙 军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办公厅党组成员
吕美音 市纪检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军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中共bt365.me常委会办公厅党组
2015年11月25日